吉林大学“吉林银行奖(励)学金”(研究生)由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基础学制内全日制优秀研究生及勤奋好学的经济困难研究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吉林银行奖学金”6人,奖励3万元/人;

“吉林银行励学金”8人,奖励2万元/人。

二、奖励范围及推荐名额

奖励范围为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2022级、2023级研究生。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可推荐“吉林银行奖学金”、“吉林银行励学金”候选人各1名。

三、申报条件

(一)“吉林银行奖学金”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水平突出,当前学历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或校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6.当前学历阶段取得与本学科相关、具有五种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吉林大学,学术论文本人为一作或除导师外一作,授权专利本人为前三名发明人。

  7.2024-2025学年度未获得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二)“吉林银行励学金”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水平突出,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校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6.自强自立,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申请人系孤、残或申请年度系国家及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列入研究生重点经济关注对象的学生优先考虑。

 7.2024-2025学年度未获得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1)申报研究生于10月17日16:30前使用个人邮箱账号登录“一张表”平台(https://one.jlu.edu.cn),在“研究生评奖评优管理”-“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栏,点击【新增】进行【吉林银行奖(励)学金】信息填报,【成果信息】栏点击“新增”后输入“学号”,从成果库中选择3篇及以内代表性成果参评。【综合表现】栏无需录入,学院统一在后台导出。

(2)申报研究生于10月17日16:30前提交纸质版《吉林大学“吉林银行奖(励)学金”申报审批表》及佐证材料至中心校区唐楼A205。

 2.单位推荐。4166am金沙信心之选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将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3.审核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答辩,评选出拟获奖人选。

 4.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校联系人:周翔宇

办公电话:0431-85167605

4166am金沙信心之选联系人:赵晓杰

联系电话:0431-85168583



                                     吉林大学4166am金沙信心之选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