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20〕67号)(附件1)文件规定,按照《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招募选拔、聘期管理实施细则》(校人字〔2024〕43号)(附件2)《吉林大学“鼎新学者”中期、期满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校人字〔2022〕47号)(附件3)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鼎新学者”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按照“合约管理,目标考核”,“鼎新学者”完成入校时签订的聘用工作合同中的科研工作任务和目标,在聘期期满前三个月内可申请期满考核,且须在期满前十五个工作日完成期满考核,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二、考核范围

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吉林大学化学学科“鼎新学者”支持计划博士后。

三、考核程序

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以下简称“中层单位”)根据“鼎新学者”入校时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的考核标准,并结合合作导师评价、日常表现和科研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具体流程见《吉林大学“鼎新学者”中期、期满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

四、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一)科研工作期间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

(二)科研工作期间所表现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三)对本研究领域或研究课题所作的贡献、本人的科学作风、学术道德和全面素质;

(四)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注重“鼎新学者”科研工作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

(五)注重“鼎新学者”科研工作期间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科研工作中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

另外,对原创性的工作应宽容失败,对成果转化的工作应考虑到工作周期长、工程应用难度大等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其评审等级。

五、结果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较好地完成了聘用合同中规定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目标,工作中有创新,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较突出,科研工作期间的研究成果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合格”:完成了聘用合同中规定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目标,展现了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不合格”:未完成聘用合同中规定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目标。

六、相关要求

按照聘期期满考核的工作程序要求,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吉林大学化学学科“鼎新学者”支持计划博士后,应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期满考核。提交材料如下:

1.将填写完的《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期满考核申请表》1份需合作导师签字、“鼎新学者”合同书科研成果目标页复印1份、成果证明材料(文章需附图书馆开具的文章收录引用检索证明)1份,交到唐敖庆楼A201办公室。拟申请“鼎新学者”第二聘期、项目资助博士后、吉林大学人才岗位的博士后,请在申请期满考核时告知于老师。

2.审核通过取走材料领取答辩票,考核由各课题组组织完成,具体要求见附件,考核由专人记录。

3.期满考核结束,带着签好字的《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期满考核表》一式2份、《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一式2份、《考核记录表》1份、离校通知单(出站离校者提供)1份,到唐敖庆楼A201办公室。另外,需要提供现场考核关键截图或照片3-5张,发送至myu@jlu.edu.cn。

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于老师。


学院联系人:于老师0431-85168438

学院地点:唐敖庆楼A201室

吉林大学博士后办公室:鼎新楼A区625室

吉林大学博士后官网:https://bsh.jlu.edu.cn/info/1102/1391.htm

2024年05月13日


1.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发〔2020〕67号.pdf 

2.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招募选拔、聘期管理实施细则   校人字[2024]63号.pdf 

3.吉林大学“鼎新学者”中期、期满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校人字〔2022〕47号.pdf 

4.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期满考核申请表.docx 

5.考核记录表.pdf 

6.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期满考核表.docx 

7.吉林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模板.doc 

8.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书写规范.doc 

9.吉林大学鼎新学者离校通知单.docx 

10.吉林大学“鼎新学者”服务手册20240422.pdf